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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軟體,不只是開放源碼

 [image of a Philosophical Gnu]

※Open Source§ misses the point of Free Software is an updated version of this article.

自由軟體即使不以 自由 命名,一樣也能獲致 自由 的實質,但我們還是要這個名稱。

理由是:名稱代表意味,不同字眼傳導不同理念。

一九九八年,自由軟體社群的某些人,開始改用 ``開放源碼軟體 (open source software)'' 來替代 ``自由軟體 (free software)'' 之名。「開放源碼」這個詞,迅即連結到不同的心態、不同的思維、不同的價值,甚至成為自由精神的新式檢驗尺。現在,自由軟體運動與開放源碼運動,已經 各有分野 。雖然實務上兩者能一起工作,底子卻有不同視界與不同目標。

兩個運動在基本層面的差別,係起於他們的價值信念,與他們看待世界的方法。就開放源碼運動而言,源碼伴隨軟體散播係實質必要,不是道德訴求。

有人這麼說,「開放源碼是一種開發軟體的方法論;自由軟體則是社會運動。」

開放源碼運動認為,非自由軟體 (non-free software) 還算是湊合理想的替代案。而自由軟體運動認為,非自由軟體之存在,即表徵了社會問題的存在,針對這個問題,自由軟體就是解決方案。

兩個運動的親緣關係

想像自由軟體社群是個國家,兩個運動路線就像是一國之內有兩個政黨。

六十年代激進團體的活動歷程,使人們對黨派之爭有這樣的認知: 組織的割裂起因於任事與政策的不一致見解,異議陣營對峙若敵。 或至少可說,無論這個認知是否合乎史實,人們的印象大概就是那樣。

自由與開放兩個運動陣營之間,完全不同於上述那回事。他們的基本原則不同,但實務層面的方針大致相同。兩者能共同成就特定的計畫。自由陣營不將開放陣營當作敵人。 私權軟體才是敵人

自由軟體運動者不反對開放源碼運動,但這不表示兩者可以含糊畫上等號。我們承認 ``open source'' 對自由軟體社群有貢獻,然而,我們期望人們認識到,自由軟體社群的始創就是植根於 ``free software'' 的理念。對於我們的成果,我們期待人們聯想到自由軟體的價值信念以及哲學觀,不是聯想到開放源碼宣揚的觀念。我們要人們看見我們,我們不希望掩蔽在 ``open source'' 的光芒後。為免於 ``free'' 被視為 ``open'' 的一個分流,我們忍痛避用 ``開放的(open)'' 這字眼代稱自由軟體,也不使用 ``非開放的、封閉的(closed)'' 稱呼非自由軟體。

因此,當您談論我們的作為,以及談論我們的軟體--比如 GNU/Linux 作業系統,請說:自由軟體運動,而不是冠稱他名。

兩種措辭的比較

底下針對 ``free software'' 以及 ``open source'' 兩種措辭做比較。告訴您為何 ``open source'' 條款沒有解決一切問題,反而製造其它問題。

語意含糊

這個名稱 ``free software'' 包含模糊點,導致一個意外的解釋: 「免付費的軟體」 ;同時,也含有它企圖傳達的意味: 「給予使用者明確程度自由的軟體」 。我們有 更精確的定義 以因應問題,但是,光釐正它的定義不能全然消除障礙。如果能找到精準的正確措辭、一個不引起其它疑問的措辭,那樣當然比較好。

糟糕的是,能夠置換 ``free'' 的一切英文字彙,都有各自的問題。我們嘗試各方人士建議的字,也沒有找到足可一言以蔽的字。每個提案都有類似的語義之疑,甚至更慘,包括 ``opensource software'' 也不成。

就兩個運動陣營的正式定義 (官方定義)而言, ``open source software'' 幾乎等於 ``free software'' ;不過,某些方面 ``open source'' 稍嫌鬆散,且他們引進的部分條款,給使用者帶來拘束,在我們的考量上不能接受。

此外, ``open source'' 顯然表示「您可以檢視源碼」。這個判準比自由軟體想要的更形薄弱,因為它儘管可以包羅自由軟體,但其它的 半自由軟體 以及某些 私權軟體 都可以混過字義漏洞。

``open source'' 所表示的意思,已脫離原先倡議者的訴求。結果造成大多人誤解它的本意。來看看作家 Neal Stephenson如何解釋 ``open source'' :

Linux 是開放源碼軟體,意味著、當然的,無論誰都能拿到它的軟體源碼。

我想 Neal Stephenson 並未鄭重其事地理解 ``open source'' 的正式定義。我想,他只是單純顧名思義。堪薩斯州政府的官樣言論中,也表現類似程度的認知:

開放源碼軟體的實用層面。它的程式源碼可以自由且公開流通,至於使用者能夠利用其源碼做什麼事,則視各色不一的附帶條款之容許程度。

當然了,就像我們對於 ``free software'' 定義的苦心,主張開放源碼的人士也曾嘗試作出更精確的定義。

然而 ``free software'' 的解釋是簡單的。讓我們讀出這句話「自由言論 (freespeech) ,免費啤酒 (free beer) ,只消掌握其中 ``free'' 的一語雙義,誰都能夠不再錯解自由軟體的 ``free'' 意味。至於 ``open source'' 則沒有這般簡潔涵蓋正式定義的方案,這同時顯示我們大可不必改用 ``open source'' 來代稱自由軟體。

畏懼自由

``open source software'' 的主旨源於部分人對於 ``free software'' 感到不安。那是事實:

談論有關自由的話題、談論道德倫理的議題、談論公眾義務以及個己權益,等同於促使群眾思及他們一向以為無關緊要的事物。那將引發情感的不悅、以及某些人士的抵制。

因為 ``free'' 的理念,危及「群眾不關切這些事,較能維持社會穩定」的迂腐幻想。

幾年前的自由軟體開發者們,注意到問題癥結,開始探究一個能免除困局的新思維。他們意識到,如果對於倫理與自由理念保持靜默,只衡量能夠立即帶來實質利益的自由軟體,他們或許能更有效率地「銷售」適當軟體給適用客戶,特別是企業界的對象。而 ``open source'' 理念正好是實踐之方,因為供出源碼「讓企業界感到更滿意」。開放源碼的新視野與新價值,就這樣蹦現出來。

這種思維已獲實證,依照這個理念運作有效。今天許多人士易轍到 ``free'' 的路線,就為此純粹實際的理由。目前為止這顯得很好,但我們謀求的並不到此為止!吸引人們接納自由軟體是工作的一部分,它只是跨出的第一步。

因上述目的而轉向自由軟體的用戶,旦有實際利益的任何考量浮現,遲早再改回私權的軟體。為數龐大的軟體公司企圖設計新的利誘管道,用戶難道會拒絕受惑嗎?除非他們十分明白且懂得評估自由軟體提供的自由之價--完全合乎自利考量的價值。這種理念有賴於我們的散播,且為實踐它,我們必須談談--自由。前面提及的“靜默族”對我們的社群相當有助益,但我們期待他們能理解“自由”更多些。

現在我們社群的“靜默族”不少,卻很欠缺對於--自由--的探討。大多數參與自由軟體者,可能是為了「讓企業界更滿意」而很少談及自由。軟體銷售業者尤其傾向這種姿態。有些 GNU/Linux 作業系統的套件散佈者,將私權質的軟體附裝到這個自由精神的系統上,他們鼓勵用戶將之視為利益,沒有告訴他們這是在自由之路開倒車。

我們不可能追上每個自由軟體的用戶,在他們採用自由軟體的同時轉知他們這個世界的知識。這是比如 Qt 之類的 非自由軟體 以及部分「非自由作業系統」的散佈商能在這片沃土耕作的原因。我們不因噎廢食放棄 ``free'' 字眼;我們要更多,不是更少,更多關於自由權益的探討。

因為 ``open source'' 的吸引力而帶來更多用戶投入我們社群,那當然是貢獻,但我們因此可能得更費力才有辦法讓他們把“自由”聽入耳中,我們必須更囉唆、更嘈雜的說「它是自由軟體,自由軟體給你自由!」

商標有用嗎?

``open source'' 軟體的倡議者,想要讓該理念轉化為商標,認為那能避免該字眼遭到濫用。後來放棄初衷,因為它是個描述,不是個名稱,難以通過商標的認證規則;結果,在法律上 ``open source'' 與 ``free software'' 同樣「其使用場合得不受法定拘束。」我聽說許多軟體商的產品即使不符開放源碼的正式定義,仍然以 ``opensource'' 之名冠稱之;我也親見幾個實例。

將尋常使用的措辭轉變成商標能改變事態嗎?不盡然。

廠商發布意義不明確的公開聲明,以便使人們對其產品萌生 ``open source'' 的印象。例如 IBM對於它的一個不符 ``open'' 定義的產品如此聲稱:

一如開放源碼社群,我們…某…科技產品使用者,也能參與 IBM 的研發…

此聲明並未確實指出彼程式公開釋出源碼,許多聽見這個消息的人卻不會加以注意。 (我必須誠實告知讀者,後來 IBM 真的試著讓它變成自由軟體,並引入幾項條款使它 ``free'' 且 ``open source'' ;只不過,上述的聲明發表之初,它既不符合 ``free'' 也不是 ``open'' 。)

其次的案例, Cygnus Solutions 原意是組成一家自由軟體的公司,隨後也擴展業務到私權軟體的範疇,它為私權軟體作如此宣傳:

Cygnus Solutions 在開放源碼市場居領導地位,並將兩項產品投入 [GNU/]Linux 的市場。

與 IBM 不同的是, Cygnus Solutions 沒想要讓它的商品變成自由軟體,其性質也不傾向自由軟體。 Cygnus Solutions 並未確稱之為 ``open source software'' ,唯他們的措辭足以混淆視聽。

上面兩例表明了商標不能杜絕跟隨 ``open source'' 字眼而起的混淆。

濫用?開放源碼

其實,開放源碼的定義夠清楚了,夠清楚讓人看出典型非自由軟體不符開放的精神。那麼你是不是認為“開放源碼公司”的產品,當然就是 (或很接近) 自由軟體,是嗎?唉,許多公司卻想為 ``open source'' 賦予其它意味。

一九九八年八月 ``Open Source Developers Day'' (開放源碼開發者的紀念日) 會議上,幾個受邀的商業軟體商表示,他們能讓他們一部分產品變成自由軟體(或開放源碼)。他們的事業重心仍在開發其它私權的附加物 (軟體或 手冊 以銷售給他們的自由軟體客戶。他們希望我們認同此舉的正當性,以便成為我們社群的一員,因為他們願意提供部分獲利,贊助自由軟體的開發。

實質上,他們想要為他們 (不開放源碼的)私權軟體贏得 ``open source'' 的正字戳印,只因為他們與自由軟體有點淵源、或者他們實際上開發過幾個自由軟體。 (某家公司的創始人,把他們的真心說得極為明白,自由軟體的社群本身就是自由軟體最強大的後援,他們因此也落得輕鬆。

先前數年,許多公司投入自由軟體的開發。其中的幾些公司將主力傾注於非自由軟體,但也撥出資源為自由軟體工作;所以我們大可漠視他們的其它產品,而與他們合作發展自由軟體。我們真誠感謝他們對自由軟體的貢獻,毫無耿介他們另外從事的非自由軟體事業。

我們卻沒法子與前述的新公司採行同樣合作方式,事實上是他們不允准。這些公司積極迷亂群眾,企圖將自由與非自由兩碼事混為一談;他們意圖要我們裝傻,承認他們那些非自由軟體產品與我們的東西相同。他們把自己打扮成“開放源碼軟體公司”妄想動之以情,以為我們將因此升起好感而在這問題上打迷糊仗。

他們巧妙的文字遊戲,如果拿來操弄 ``free software'' 一樣奏效。但是他們似乎不想取用 ``free software'' 這個措辭;或許是 ``free'' 這個字眼不免令人聯想起理想主義,反而變成商人不欲碰觸的對象。正巧 ``open source'' 這個措辭,賜予他們搬弄文學的機會。

一九九八年尾的商展,尤其與 ``Linux'' 相關的作業系統是當紅嬌娃,來自某著名軟體公司的主管人有出場發表動人的演說。他可能受邀說明他的公司“支援”Linux 的決心。不妙的是,他們的“支援”意思是,將他們的 non-free 軟體搭配到 free 作業系統當中--易言之,他們想來自由社群劃地求售,而不是想要有所貢獻。

他說了 「要我們公開產品源碼係無可能的啦,但係我們或許同意`對內'公開源碼。假使我們允許客戶的系統支援部門碰觸源碼,他們可以自行排除程式的錯弊,我們則供應更好的產品與服務。」 (我沒有當場筆記,這裡用詞只求旨趣,與原演說的用詞不盡相符。))

演說結束後,在座的某聽眾對我說 「他根本沒提到重點。」 是嗎?我倒以為他的含糊技巧真是一網打盡重點。

他的談話沒有漏掉開放源碼運動的要旨。開放源碼運動真的沒倡言使用者應有自由,只倡言源碼開放將可促進軟體發展得更快更好。這位演說者確實領會到這點;唯他不全盤履行開放源碼的精神,他打算將尋常用戶排除在外,只偏袒公司型客戶。

他沒有興趣照顧的,也正是 ``open source'' 的初衷所遺漏的:使用者 應得的 自由權益。

散播自由權益的理念是大大費力的事--所以需要您協力。那是我們堅持使用 GNU 計畫的 ``free software'' 此一措辭之緣故,它有利於本項事務的推動。如果您同意,自由權益與社群概念的重要性--不只為圖它帶來的現實利益--請加入我們,請使用 ``free software'' 這個措辭。


Joe Barr 寫了一篇文章 (自己)要活,也要讓許可證活(英文) 表達他對此議題的觀點。

該論文收錄 於 理查•史托曼的選文書籍 《自由軟體,自由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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