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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改革还不够

当人们首次了解到软件专利的问题时,他们的注意力通常被异常严重的事例所吸引:专利涉及到已经广为人知的技术。这些技术包括为规则排序让变量在计算之后才可用(这就是电子表格里的 “自然顺序重新计算法”),以及在修改 bit-map 显示的时候使用 exclusive-or。

关注这些例子会让一些人忽略其他的问题。这些人会被吸引到专利基本上是对的、只是需要 “改良” 使其更合理地执行规则的立场那边去。

但是正确的实施真的会解决软件专利的问题吗?让我们看一个例子。

在 90 年代初,我们迫切需要一款新的自由压缩软件,因为专利从我们手里夺走了事实标准的老 “压缩” 程序。1991 年 4 月,软件开发者 Ross Williams 开始发布一系列使用他自己研究的新算法的数据压缩程序。这些程序由于速度快、压缩质量高而迅速吸引了用户。

9 月,当自由软件基金会还差一个星期就要把其中一个程序作为新发行文件的新压缩软件发布时,这些程序在美国的使用被一个新颁布的专利叫停了:专利号 5,049,881。

根据专利系统的规则,公众是否可以使用这些程序(即这个专利是否有效)依赖于是否存在 “在先技术”:其中的想法是否已经在专利申请之前被公开,专利申请是在 1990 年 6 月 18 日。Williams 的发布是在 1991 年 4 月,比专利申请日晚,所以不能算在先技术。

1988-1989 年间,有个旧金山大学的学生在课堂论文上论述了类似的算法,但是其论文没有发表。所以它在现有规则下也不是在先技术。

让专利系统 “合理” 运作的改良不太会防止此类问题。在专利系统的规则下,这个专利看起来有效。它没有在先技术。按照专利系统的术语,它也不那么显而易见。(像大多数专利一样,它既不是惊世骇俗,也不是平淡无奇,它介于二者之间。)错误在于规则本身,而不在于对规则的执行。

在美国的法律系统下,专利其实是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讨价还价;社会本应由于技术公开而获益,如果不是专利,这些技术可能永远不会公开。很明显,5,049,881 号专利的授权并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利益。这项技术本来大家马上就可以用到了。我们很容易弄明白好几个人在差不多的时间里做着差不多的事情。

在现有规则下,我们能否使用 Williams 的程序依赖于是否有人碰巧在 1990 年 6 月 18 日之前公布了同样的想法。就是说,全靠运气。这个系统对法律操作是不错,但是对软件进步并不好。

教育专利局去查看更多在先技术可能会防止一些离谱的错误。但它不会解决较大的那个问题,就是对计算机的每个 使用都申请专利,就像 Williams 和其他人各自独立开发的算法一样。

这会让软件变成泥潭。即使一个创新的程序通常也会使用数十种不那么新的技术和功能,每个都可能会是专利。我们对每个操作的使用都要靠运气,如果我们有一半的运气,那么没有程序能够逃脱侵犯众多专利的泥潭。走出专利迷宫比撰写软件更困难。正如 经济学家 杂志所言,软件专利对商业来说就是明显的坏事。

你可以帮助做什么

欧洲正进行着广泛的阻止软件专利的努力。请参看 FFII 网站 了解你可以帮助做什么。